玉溪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
师院主页】 
请输入搜索信息:
 所在位置: 首页 > 学科建设 > 正文
热 门 文 章
外国语学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
时间:2021-11-05 19:04   来源:冯默  阅读次数:

外国语学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

2021年10月9日修订)

一、工作职责

1、负责学术事务管理的日常工作;

2、负责组织学术委员会会议,准备会议审议、评价的具体内容,并做好会议记录;

3、根据学校项目申报的相关通知,拟定当次项目评审标准,经主任委员审查后,进行公示并和项目申报书一并发给学术委员会委员参照执行。

4、负责各级各类学术事务相关上交材料的整理、结果公示等工作;

5、负责外国语学院网站科研板块的网页维护工作;

6、负责督办学术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;

7、汇总各种诉求材料,转交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以便学术委员会核实、处理;

8、处理学术委员会和主任委员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二、工作纪律

1、对项目申报人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的各级各类项目申报书严格保密,为充分尊重项目申报人的知识产权,未经本人书面同意,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其项目申报书的任何内容;

2、为确保学术委员会审议结果的公平公正,交由学术委员会评审的项目申报书中不得出现申报人的信息,包括申报人或成员的个人信息、前期成果信息以及其他有可能透露项目申报人或成员的信息;

3、对学术委员会开展工作过程中的任何痕迹材料均须严格保密,未经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,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痕迹材料信息,如:打分原始材料、投票原始材料等;

4、学术委员会秘书必须严格遵守上述纪律,如有违反,将依据学校学术委员会及外国语学院相关规定,进行追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