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溪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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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语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
时间:2008-08-24 14:23   来源:  阅读次数:

经玉溪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,外国语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每2年进行一次,从2006年6月1日学院合并时开始计算。首次奖励时间为2006年6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版或结题的科研成果。具体奖励办法如下:

一、科研项目

1.国家级主持人 10000元;

2.部级主持人 5000元;

3.省(厅、教科院)级主持人 4000元;

4.校(市)级主持人 2000元。

二、专著(根据出版社级别而定)

1.国家级:有资助者2000元;自筹者5000元。

2.省 级:有资助者1000元;自筹者3000元。

三、期刊(论文、译文)

1.核心期刊

A.外语类核心期刊 2000元;

B.中文类核心期刊 1000元;

C.社科类核心期刊 800元;

2.省级期刊 200元

3.核心增刊 200元

4.国外期刊 300元

四、教材

1.主编

A.国家级 1500元;

B.省级 1000元;

2.副主编

A.国家级 1000元;

B.省级 500元;

3.编委

A.国家级 200元;

B.省级 200元;

本奖励办法自制订之日起执行,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学术委员会所有,未尽事宜,提交外国语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修订。

外国语学院

2008年4月10日